360首席架构师刘鹏谈互联网变现与计算广告 |
时间: 2015/10/14 19:27:03 点击: 52689 |
理解,跟我认为的大家的状态有一点距离。数据交易应该是什么样的?它关键的问题和障碍都在哪?不是说现在广告市场对数据的认识就完善了,其实有很多问题还没有解决,这些问题是什么?我把总结成三个定律,也是我的看法。我跟一些业界的人交流过。
第一定律,数据只能交易,不能共享。因为数据变成钱太容易了,你能够设想,现在有人在忽悠,百度拿数据拿出来大家共享一下,你还不如说让李彦宏把他帐户里面的钱打给你一部分。但是数据共享在有些层面是发生了,发生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比如说搜狗跟腾讯是有数据共享,但是因为人家都是子公司和母公司,接近控股的状态。另外,政府的数据可以共享,政府的数据没有直接盈利、变现的需求,他的数据希望拿出来给大家用。可是我仍然觉得如果政府的数据简单拿出来共享也不见得是好的模式,还是要用商业化的手段做成转移支付的办法。总之我的第一个观点:数据是不能共享的,只有交易,交换也很难,一定是做价的交换,做价的交换本质上就是交易。 第二定律,数据交易该怎么做?我看过贵阳和长江做的交易,他们的交易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在广告数据交易里面碰到过这个问题,并且部分的解决了。数据交易必须要实现部分的交易才会有真正的市场,我知道全国每一个人的男女,打成一个包拿出去卖,可能有人买,但是买的人会非常少。我就在华东五省投广告,我买其他省的男女对我而言都是成本。在广告里的数据交易比这还进了一步,不仅仅是部分交易,而且是按效果交易。你在Xchange上买了一个广告位,我赢得了这次广告位我才交钱,我不赢得这次广告位我不交钱。这也是把定价权向需求方转移的过程。我认为在将来任何一个行业,如果能做到定价权向需求方转移,这个行业就有机会做大。按照部分数据交易、并且按照效果交易,这是我们在广告市场里摸索数据交易得到的共识。上海电信我打过一些交道,他卖了一年数据,我觉得他也卖不下去,他的意思是我这个数据很值钱,我打一个包给你,我只能用上一部分,其他的对我都没有用。也许今年我这个系统还在开发,今年数据我根本没有用,也交了一部分钱,这个事情表面上看起来上海电信占了便宜,但是他是吃了大亏,因为他没有真正把数据用起来,更谈不上将来用竞价的方式获得更高的收益。 第三定律,怎么给数据定价?这个问题广告商也没有解决好,有解决的方案,但是解决的不好。有一个数据交易平台叫BLU KIY,4亿美金卖给了oracle,它的数据量很大,但是它不怎么挣钱。后来仔细讨论,今年我深入的研究了这个事,我觉得数据的交易跟流量交易不一样,它反而有点像,比如说你知道一个人是男是女,这个信息你是可以卖给很多人的,你卖给一两个人、十个人,你会发现他不一样,你卖给十个人以后这个数据就贬值了。这块地,有的瓷砖下面有金子,有的瓷砖下面没有金子。有个人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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