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者”和“破坏者”:一个中国的两个互联网 |
时间: 2013/12/4 17:40:05 点击: 2786 |
我们会发现,腾讯正在越来越具备“底层平台”属性的微信中,内建一个新的互联网,而无论这样的互联网形态是否有足够的潜能,但它至少是前所未见的。
阿里巴巴同样没有拉下,从结合天弘基金的“余额宝”线上理财业务、到联合泰康人寿针对淘宝店主和雇员推出的保险业务“乐业保”等外围金融业务,阿里巴巴都在不断地突破边界,探索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新模式。 此外,它还在以另一种方式入侵传统金融——阿里巴巴的“金融云”为银行、基金、保险和证券等行业提供包括快捷支付、网银支付、缴费、代理收单、积分支付、系统管理、查询统计基础服务。以技术提供商的模式打开传统金融市场的大门,在这之后,他们还会从账务系统、信用卡系统、放款系统和风控系统等方面提供托管服务。 你会发现,在“创新”层面,中国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并非一无是处,反而是走在了前面,这些新的互联网形态和服务模式,都是前所未见且有意义深远的,他们正在扔掉“Copy to China”的帽子,转而向世界输出自己的创造力。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指出,在作为创造者的同时,这些互联网巨头们也是中国互联网的抄袭者和垃圾制造者——它们中,依然有人在通过胁迫、资源压榨等方式去阻碍小型创新者的崛起,也在不断地树营立旗将业务和产品竞争变为毫无营养的口水战,并充斥着整个互联网。所以在如今的中国互联网,依然人人忌谈“Be Lean to Disrupt”,新生企业,依然战战兢兢。 一个中国,两个在线世界——一个叫互联网,另一个是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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