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熊猫烧香”制造者设网络赌场 涉案赌资7600余万元 |
| 时间: 2013/12/30 16:11:03 点击: 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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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审理查明,张顺,浙江省云和县人,现年30岁,初中文化;李俊,湖北省武汉人,现年32岁,高中文化。两人作为“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的制作人之一,被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于2007年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四年。 2009年下半年,张顺、李俊经人介绍认识了徐建飞,随后3人商定投资成立了浙江腾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傅建傧等3人也相继参股投资到该公司。 公司成立后,张顺主要负责对公司的管理和经营,并招揽了被告人叶某、卢某等5人作为网络技术人员和后勤人员。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二次开发棋牌类游戏软件,再转卖获利。 经营一段时间后,经公司股东商议,决定自己经营棋牌游戏平台,在吸纳了新的股东后,注册成立了浙江盛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为1001万元,各股东以现金或技术方式入股,并按各自出资比例占股,其中傅建傧为最大股东,并确立了通过开设金元宝棋牌游戏赌博平台、发展银商、利用银商销售回收游戏豆进行谋利的经营方案。 据了解,金元宝游戏平台上设定“牛牛”、“梭哈”、“两张”等游戏,以输赢游戏豆的方式供游戏玩家参与赌博。游戏豆一方面可以通过金元宝平台直接充值,官方充值为5000元购买1亿游戏豆;另一方面公司主动发展银商,由玩家从银商处购买游戏豆后再到金元宝游戏平台进行赌博,公司则通过出售游戏豆进行牟利。 为吸引玩家,张顺积极投放广告,通过搜索引擎进行排名竞价推广,同时安排叶某以制作金元宝游戏的鼠标垫、游戏豆免费体验卡等,到网吧等场所做游戏推广,安排叶某某、夏某等人发展银商并负责与银商之间的资金结算。 何某作为公司的银商总代理,则将游戏豆以1亿游戏豆4800元或4900元的价格卖给银商,承诺对银商没有卖掉的游戏豆进行回收,同时对卖出游戏豆的价值返给银商2%至5%不等的返点。 至案发,该团伙通过“金元宝棋牌”网络游戏平台聚集的参赌人员达2200余人,涉案赌资人民币7600余万元,公司通过发行虚拟游戏豆和在银商直接买卖游戏豆牟利,非法获利800余万元。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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