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Google人谈团队管理 |
时间: 2013/11/29 1:19:18 点击: 1778 |
围(span of managerial responsibility)之间的关系。
但在《纽约客》的一篇文章中,Amazon的杰夫·贝索斯关于交流这一点却发表了大相径庭的观点:交流是低效的表现。它意味着员工没有紧密地、有机地工作在一起。所以,我们应该减少交流而不是增加交流。 贝索斯利用“两个披萨的团队理论”来减少沟通。即如果两个披萨不能让一个队伍吃饱,说明这个队伍太大了。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指出,一个网络的价值等于该网络内的节点数的平方,而且该网络的价值与联网的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套用此定律,一个团队里的人际关系的数量会随团队的人数增加而指数型增长。所以很多人认为,团队越小,所需的沟通越少,则团队会更加专注,产出更多。 如何管理这么多小团队?一个经理管得来吗?在Google,我估算过不同项目里产品经理和工程师的比例。而这个比例更一般的意义就是“控制范围”。根据我的估算,Google的平均比例是1:7,但不同项目的偏差很大。工程师较多的搜索团队,产品经理和工程师的比例的1:20甚至更高。而一些新产品的比例可能是1个产品经理配2到4个工程师。 为什么偏差这么大?我发现最佳的解释就是Peter Drucker所提出的“管理职责范围”,即团队“所需的指导和协助的程度”。换句话说,一些资深的工程师团队,如Google的搜索质量团队,不需要很多指导与协助,因为他们已经有足够的经验。这些队伍即使超过15人,也能保持卓越。而对产品或新领域不熟悉的初级团队,需要给他们更多的职责,意味着更小的团队规模。 有些公司如37Signals和Valve采取扁平化的结构,让员工进行自我管理。这些管理结构可能很有效,但前提是队伍不需要很多指导与协助。而研究也表明,团队规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而更好的团队规模一定很好地平衡了“控制范围”与“管理职责范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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