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设计合同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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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macroblue 回复数:0 浏览数:6846 最后更新:2011/8/3 2:36:00 by macrobl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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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roblue 发表于 2011/8/3 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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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设计合同书 VI设计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为了更好的塑造符合甲方特点的企业品牌形象,甲乙双方秉承互相促进,互相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1、VI设计项目,内容见附录,费用以本合同为准。 2、VI手册的整理(电子文本、彩页打印文本,如需印刷另行计费)。 3、全部设计工作须在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40日内全部完成,因甲方配合不力导致工作拖延的将工期顺延。 二、费用 VI导入及VI手册的整理: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以上费用含电子文本、彩页打印文本各两份)。 三、付款方式 1、标志通过,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50%,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2、VI手册整理完成,打印装订并向甲方交付之日起五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去按量完成相关策划设计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公司VI手册的整理工作,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对该VI手册所涉及到的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全部负责,系本条第3项所述原因引起的除外。 3、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有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因甲方所提供资料版权、文责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经乙方许可的除外。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发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2、因广州宏蓝VI策划师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3、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4、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设计工作,每拖延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超期十五日时,乙方除按本条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将已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则每拖延一日按违约金额千分之五的标准向支付违约金。 6、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营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或向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2、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