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判决首例“网络推手”案,打出依法治网的信号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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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macroblue 回复数:0 浏览数:2522 最后更新:2011/5/20 11:42:21 by macrobl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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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roblue 发表于 2011/5/20 11: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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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判决首例“网络推手”案,打出依法治网的信号弹 2011年05月19日13:4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中央外宣办等四部门下发《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来,深圳市法院系统对第一起“网络推手”犯罪案件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姜某庆系职业网络发帖人,主要从事网络营销、策划活动。今年3月,姜某庆根据杨某某的授意,通过以手机互发短信的方式捏造了虚假的手机短信、编造了以吴某某包养情妇等虚假事实为内容的帖子,并于今年3月21日在新浪博客和天涯论坛上发布。为扩大负面影响,姜某庆还雇佣网络水军“蓝天传媒”等海量转发上述帖子。5月16日,福田法院对一起通过网络发帖恶意诋毁他人名誉的诽谤案做出判决,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姜某庆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