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发现,光线传媒的招股说明书俨然一份娱乐公司吸金的教科书。这其中,光线传媒的主打业务电视娱乐栏目竟有着1秒钟吸金265.5元的高收入,1分钟赚取8191.2元的高利润。
光线传媒的招股书中曝光了一个普通观众可能并不知道的细节,一直被观众所厌恶的植入广告、贴片广告(影视片前面所携带的广告)、插播广告竟然和电视台没有关系,这都出自栏目制作方之手。
根据招股书,光线传媒的“栏目制作与广告”业务的收入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节目版权销售给部分地方电视台的栏目制作收入;二是依靠栏目内容获取电视台的部分广告时段,从而向广告商或其他客户收取广告费用;三是新媒体的销售收入。
数据显示,光线传媒2010年的节目直接销售收入(面向电视台)仅有2932.47万元,但电视节目广告收入却高达23375.48万元,占栏目制作与广告业务收入的85.5%,占总营业收入的49%。
招股书显示,光线传媒2008~2010年的贴片广告、植入广告和冠名广告总收入增长44.02%,年均复合增长20%。
目前,光线传媒共拥有10档日播栏目和1档周播栏目,共计5.5小时。那么,光线传媒1年就要制作286小时的栏目。以2010年栏目制作与广告收入27337.06万元计算,公司的娱乐节目平均每秒钟给公司带来约265.5元、每分钟带来约15930元的收入。由于栏目制作与广告业务的毛利率为51.42%,则光线传媒制作娱乐节目产品每秒可获得营业利润约为136.5元,每分钟约8191.2元。
据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