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纳斯-李认为互联网的本质就应该是所有网络数据能够公开的在各方之间进行传播和分享,但诸如Facebook这样的社交网站将人们按照不同类别分类聚集,这样的活动越多,网络的分裂也就更加严重,而网络用户也就无法在更加普遍的资讯空间中活动。
伯纳斯-李认为一个网站的规模越大,它也就越来越具有垄断网络的嫌疑,而那也将导致网络的创新性大大打折。他说道:“比如苹果公司的iTunes,网民只能使用经过苹果公司授权的软件才能享受到iTunes中的服务,但是那样的话你就像被困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至于网络的开放性也就更加无从谈起了。”